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文件要求,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尚未通过公民身份核查信息系统或未向公安机关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身份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以及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开展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核实工作即将结束,请尚未核实身份信息的客户(名单详见附表)在2013年9月30日前到我行办理身份核实手续。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我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中止向因存在身份证件过期以及身份不明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
核实工作结束以后,如果您仍需继续使用账户,请您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账户核实启用手续。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6968或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重庆三峡银行的理解与支持!
附表: 尚未核实身份信息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信息.xls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