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企业产品发运后,向我行交单,我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向企业融资并以后续收汇款作为还款来源的短期融资。我行可叙做信用证、出口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业务,押汇金额不超过来单金额的95%。
产品期限
依据收汇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适用对象
出口商可提前收回销售款,加快资金周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提交材料
1. 信用证及后续修改全套正本、全套单据;
2. 出口托收项下原则上需提供全套货权凭证;
3. 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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