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融资类保函业务系指本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照担保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授信业务。本行开展的非融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其他特殊非融资性保函等。
产品期限
按照具体业务类别,根据主合同(或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确定,原则上贸易项下的保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含),工程项下的保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含)。
适用对象
借款人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必须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行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标书等;
2.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具备从事该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资质及条件,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保证金和反担保,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款质押、有效抵押物、提供公司担保等措施。
提交材料
申请开具保函时,申请人应向受理行提供以下资料:
1.保函申请;
2.证明保函交易背景的合同、协议、标书、保函样本等;
3.保函申请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
4.根据本行规定需要提供的反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文件;
5.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提交的有关授权文件;
6.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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