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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理】

发布时间:2022-09-09       

产品介绍

保理业务,是指以卖方(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本行为前提,本行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保理融资等银行服务中至少一项服务的业务。保理融资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期限

国内保理融资的期限应根据应收账款的还款期限、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适用对象

1.债权人(卖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为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如为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当获得总公司授权;

(2)原则上已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

(3)近3年内无因自身责任遭到买方拒绝付款的记录。

2.债务人(买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为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原则上已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无不良银行和商业信用(主要是履约付款)记录。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原则上近2年净现金流呈增长趋势;

(4)信誉好,近3年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且无不良商业信用(主要是履约付款)记录;

(5)原则上应为卖方的非关联企业,与买方具有1年(含)以上的正常连续交易关系。

提交材料

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申请时,卖方(债权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卖方企业法人基础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2.卖方近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3个月财务报表;

3.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载明应收账款详细内容;

4.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卖方履约证明材料,如商业发票、税务发票、货运单据等,如卖方无法同时提交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税务监制发票,经办机构应要求卖方书面承诺在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税务监制发票后立即补交。

6.最近买方(债务人)结算周期和付款记录;

7.买方企业法人基础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8.买方近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3个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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