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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业务
![]()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我行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互相转让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包括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和信贷资产回购业务。 信贷资产买断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并在转让的信贷资产到期时,信贷资产债务人向受让方进行清偿的行为。 信贷资产回购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并在约定日期由出让方按照协议回购条款约定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 信贷资产回购 1、 出让方应在签订信贷资产回购合同前向受让方提交信贷资产回购申请书,同时提交拟转让信贷资产的相关合同文件副本(或复印件),如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合同等。经受让双方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回购合同,转让信贷资产。 2、 信贷资产回购合同签订后,原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保持不变,及债权人仍然为出让方、债务人仍然承担到期还款、付息责任、担保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3、 信贷资产回购合同项下,出让方承担在回购日向受让方无条件付款回购信贷资产的责任。 4、 原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债务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信贷资产本息,均不影响出让方在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按期付款责任,包括本金和利息。 ★ 信贷资产买断 1、 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信贷资产买断申请书、同时提交原债权债务合同副本及相关的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副本、债务人授信申请材料及最近的经营和财务资料。 2、 买断申请材料经受让方审查同意并核定债务人授信申请材料及最近的经营和财务资料。 3、 买断申请材料经受让方审查同意并核定债务人授信额度后,由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信贷资产买卖合同,移交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转让信贷资产。 4、 信贷资产买卖合同以出让方与原债权债务合同中的债务人,担保人(抵质押)合同为基础。原债权债务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及有关材料的正本应移交给受让方,作为信贷资产买卖合同附件。 5、 买卖合同签订前,出让方应取得债务人、担保人(抵质押)同意转让的书面确认。 6、 自信贷资产买卖日起,受让方承担资产的全部风险,享有信贷资产的全部权利。 |
